109學年度簡章「術科」補充說明

本學程招生簡章上「選擇[藝術與音樂]為專業核心之考生,口試委員得視審查需求,請考生於口試當日(地點另行通知)參加考術科。」之說明:

此部分僅限以音樂為核心領域者。考生可當場演奏/創作以展現音樂相關之能力。口委不指定範圍與表現形式,考生可自行決定如何呈現相關才能。